代理孕母的優缺點|找代孕要搞清楚風險與爭議先

by 小狐把拔

『 醫生治療不孕並非企圖扮演上帝,只是回應不孕夫婦的禱告而已 』
–by中華民國不孕症暨生殖分泌醫學會理事長曾啟瑞

電影中將胚胎放在機器內培育就能孕育出新生命的科技被發明之前,適孕年紀的台灣女性就有不少人只能求助代理孕母留後,小狐把拔試著以略顯粗糙的方式,就代孕優缺點與可能問題進行探索,出發點是為了幫各位準父母能夠更清楚的思考後再下決心,畢竟商業利益當前,說得太清楚往往是代孕業者不想去觸碰的禁忌,更別提能站在尋求代孕者的心態去分析利弊。當然這不是什麼專業的研究論文,大家看完也不用壓力太大,想去代孕的還是可以衝衝衝。

延伸閱讀:俄羅斯、烏克蘭代理孕母|不靠仲介代辦流程大公開

如同嫖妓/賣淫是否應該合法化,自古以來都存有爭論,代理孕母說穿了只是加入了”科技元素”的古老議題,甚至成為本土劇炮仔聲(三立 2020)、大時代(民視 2019)及分綜藝節目手擂台(東森 2013)的劇情橋段。

不孕症並非人類的新疾病,而是從老祖先那個時代就有的症頭,現代人更因為壓力、晚婚或飲食習慣等等問題,不孕男女的比例有逐漸升高的趨勢。根據我國國健署的統計資料顯示,目前台灣每 7 對夫妻裡就有一對不孕,有生育計劃如果努力一年還沒消息,就應該放下尊嚴尋求專業醫療的協助,拖越晚只會降低自然受孕的可能性。嘗試過試管療程失敗後,我們也曾經考慮以領養代替生育的可能性,最後還是選擇了走上代孕這條路(再次澄清:小狐把拔非當事人,只是一旁吃瓜吃出興趣的觀眾),但這不意味代理孕母是一個完全正確的選擇,只是經過評估後一個Z大於B的決定。

代孕優點

美國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就已經有商業代孕活動,也造福了眾多無子宮或高齡產婦圓夢,無論在代孕技術與法令方面也領先各國,加上屬地主義孩子出生後可直接取得國籍(2018年川普總統原打算以行政命令廢除,至2020年仍未果),不過因國民所得較高導致整體費用亦偏高。緊追在後的則是過往的冷戰競爭對手俄羅斯和烏克蘭,昔日因戰爭導致的大量人口流失,而大量投入發展生殖技術,如今則憑藉著更高的性價比優勢硬是佔有市場一席之地。

排除生理限制與遺憾

雖然夫妻不孕不見得是女方的問題,不過得找上代理孕母的多半是無法以自己子宮孕育胚胎的媽媽,光是先天子宮發育不全但仍保有健全卵巢的婦女,平均每五千到一萬名中就有一人(引用台灣光華雜誌1997年之數據),而因病切除子宮或子宮沒有功能的人數勢必更多,這還不包括卵子因年紀老化所造成的消化及品質下降,超過39歲的女性流產率大於懷孕率呈現死亡交叉,其中也不乏男性同志伴侶會想孕育自己的下一代,儘管生不出來不是自己願意的,透過代孕方式至少還能有機會擁有夫妻50%甚至100%血緣關係的孩子,一解無子之痛。年輕夫妻因為經濟壓力不敢生小孩,有了相對經濟能力之後又得面臨不好生的現實,代孕對於低出生率始終盤旋在世界前三的台灣而言,更可以有效解決想生卻生不出來的窘境。

拆解三合一母職概念

在過去提供卵子、懷孕、養育的女性往往都是同一人(頂多分生母及養母),但現在和未來因為生殖技術的發展,卵母、孕母和養母可以是不同的三位個體,以生產線角度來說是更有效率的,只是生產人類和物品並無法相提並論而已。代孕可被視為女性自主展現的一種行為,畢竟有些國家女性使用自己身體提供付費服務本來就屬於合法範疇,與其一昧的利用”道德”來箝制發展反而更無法完全有效防範,不如大方地面對並立法來管理,將自己的子宮”出租”給想要孩子的父母,比起以另一種形式來出賣肉體,在感染性病的風險上還相對低了許多。

資訊參考:試管嬰兒第1~4代有何區別 | 越新的技術成功率越高嗎?四代試管嬰兒技術「三親IVF」

解決人口販賣的問題

人口販賣是人類文明自古就有的原罪,種類不外乎奴隸、娼妓、傭兵甚至是幼童嬰兒,精典的狸貓換太子橋段或是乾隆皇漢人身世之謎,儘管虛構含量遠大於事實,但說明了為了傳宗接代不分貴賤也不擇手段,如果能透過經濟有效的運作方式,理論上是可以避免一部分的骨肉分離的情況。

代孕缺點

從1799年英國人約翰.航特成功完成了人類首次人工授精,醫療生殖技術在兩百多年後已經相當成熟。然而在這漫長的發展過程中仍無法改變的事實是,人類胚胎還是需要母體的子宮來孕育生命最前面的幾個週期,男性若是不想負責還是一樣可以射後不理。

科技包裝父權思想,漠視女體健康

大部分的台灣人都還是為了傳宗接代的觀念來生小孩(尤其是指定性別者),否則也可以選擇不生或領養,然而傳宗通常傳的是男性的血統,對男生而言『沒有一發霰彈不能解決的事;如果有,就兩發』,不孕治療過程男性只需幾分鐘便完成取精,有需要再一次確保發射頂多間隔個兩三天,而女性(卵母和孕母)卻必須遭受多次的藥物與侵入性的醫療行為,高劑量賀爾蒙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,再加上懷孕過程中勢必也會帶來生活上的不便。

將女性/男性身體的一部分價格化

雖說有酬代孕可提升女性的工作價值,更能體現當事人的意識形成自由,但這僅僅是停留在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與思維而已,因為被受術者通常是相對貧窮弱勢的女性,畢竟為滿足生理需求而從事風俗行業者本已不多,要以懷孕作為樂趣的女性勢必更少,若沒有親情的攻勢又少了金錢的誘因,很難想像會有人單純為了幫忙挺肚而出,卵母/精主和孕母宛如依照自身條件待價而沽的人肉市場。更何況懷孕過程中所產生的身心變化,如妊妊毒血症、產後憂鬱症等,代理孕母是否能獲得委託人提供對應的保障,還是得從自身的收益中拿錢補貼?

委託人要求一次植入多個胚胎

一次植入兩個以上的胚胎乍看之下似乎能提高著床機率,不過根據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武國璋指出,最理想人工生殖狀況為植入單一胚胎而非越多越好,根據實際的臨床顯示,胎數越高的多胞胎懷孕周期越短,除了新生兒體重較輕也容易出現合併症,加上流產率也較高,多胞胎妊娠對母體及胎兒均有一定風險,減胎手術更是有一定危險性而非零風險,儘管代理孕母或許願意接受雙胞胎,不過也還是需要經過專業醫生的審慎評估才行。所以建議可以的話先求有再求好,一次植入不超過2個胚胎還是相對保險的作法,至於其他的胚胎可以先利用囊胚冷凍技術保存(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),畢竟代孕雖然可能以商業模式進行,但卻不是使用者付費這麼簡單,愛護代理孕母同時也等於愛護自己的寶寶,母子均安才能讓制度長遠地持續下去,更何況新手爸媽往往應付一個新生兒就已經手忙腳亂,更別提寶寶彼此還有可能會互相干擾作息了。

風險須知

相較於自然懷孕的失敗率,代理孕母成功的機率當然會高出不少,但代孕也絕非萬無一失,否則就不用訂定契約和法律來做規範。

精卵的品質才是真關鍵

比起孕育生命的子宮,最最不能忽略的反而是精卵品質,代孕媽媽身體不好可以換個遞補球員,遇上不良胚胎就真的無法妙手回春了。既然女性會有高齡老化的問題,男性自然也會有年紀過大精子型態不良的情況,雖然”泳技不佳”可以靠醫生臨門一手處理,但卵子授精後胚胎能不能順利著床長大又是另一回事了。好在精卵的品質能不能結合在台灣就可以先做檢驗知道了,畢竟我國目前缺乏的是實質法令與配套而非關鍵技術,如果夫妻雙方的精卵真的都很不OK,就得考慮是否能承擔堅持下去所需的代價,如時間、金錢等。

延伸閱讀:代孕是否該設定停損點,還是無止盡的嘗試下去?

包生保證條款內藏陷阱

原本以為的包生跟實際的保證往往存在落差,其實『包生沒技巧,砸錢搞到好』,無良的仲介往往看準頭都洗一半了,準父母多半願意再多花”一些”錢將孩子抱回來的心態,所以巧令名目收費,沒經驗的人如果運氣好,只要照著牌價上的金額就可以將自己的孩子帶回家,運氣不好的個案則是像買到有問題的中古車,不斷掏錢進行維修,普通人上認知的包生就是固定金額直到小孩出生,但合約上可能會寫到植入成功為止,後續可能會發生的流產風險則不包含在內,抑或是包生的先決條件是男方的碎片率不得高於某個數值,總之雖然有合約保障,但畢竟是由院方或仲介提供的版本,可能的話最好還是在國內取得審閱權較為保險,免得到了現場一頭熱,合同簽下、現金掏出之後要再反悔就得面臨損失。

胚胎植入錯誤難以賠償

人工受孕技術是許多難孕夫妻的一大福音,如果生殖中心以人工進行標籤識別,就很有可能再次發生20多前年國內曾發生試管嬰兒弄錯精卵的事件,等於是抱錯小孩,造成親子關係錯亂,扶養的經費或許可以計算,但投入的情感是無價的,類似案例也在國外屢見不鮮。最新科技已經應用上無線電頻率識別技術,來監測實驗室中的所有流程,並紀錄下患者所有檢體及處理步驟;一旦辨識出精子、卵子配對錯誤,或是胚胎植入到不正確的母體,警報機制就會自動響起。導入監控技術的確有效減少各種醫療上的為人疏失,並確實保障病患的安全與權益,不過為了安全起見,最好還是在小孩出院前再做一次親子鑑定,考量到隔代遺傳的可能性,單從嬰兒的外觀來判別是否為親生有一定的困難性(尤其小孩長得像卵母家族的人,就更難判定了)。

常見爭議

有業者會用租房子來比喻代理孕母,認為『胎兒沒有自用住宅,租個房子來住有何不可』,光是房東與房客的糾紛就時有所聞,更別提代孕衍生出來的問題,還遠比租屋問題複雜許多。何況誰適用代孕制度也存有爭議,若只開放給先天子宮不全的女性是否有失公平, 如果有錢的貴婦不想承擔生育與身材變形的風險,同樣都是花錢為什麼只有沒子宮的女人能夠付費使用呢?

代理孕母不願交出寶寶

自然界曾經發生過不少跨物種撫養的案例(如喝狗奶長大的老虎、猴子養貓等),彼此都身為人類再加上培養了38週的情感,難道是一紙契約就該強制拆散的嗎?若卵母、孕母皆為同一人,美國就曾在1985年發生孕母生完小孩後母愛爆棚,最後不願意”交付”給合約上的父母之真實案例。所以如果母親端的卵子無法與精子結合成為胚胎,目前比較常見的做法是使用保密第三者的卵子進行配對,在完全沒有血緣的前提之下,孕母不願歸還孩子的機率相對就降低了許多。

原生父母因故棄養寶寶

若產出缺陷兒準父母拒絕交接該怎麼辦?或是在懷孕期間委託雙方離婚分開了,最後兩造皆無意願扶養小孩,最無辜的就是剛出生的小生命,例如在2014年就發生過澳籍夫妻的泰籍代孕媽媽懷上龍鳳胎,原生父母不願將其中患有唐氏症的一子接回,甚至出動了澳洲政府出面介入調查,泰國當局並在2015年立法禁止當地婦女擔任外國人的代理孕母,偶後仍耳聞有人赴泰跨國商業代孕,只是轉為檯面下也就更難避免糾紛了。

備註:澳洲法律雖允許有條件非商業代孕,但是要找到好心人無償協助又是另一個難題,所以出國找代理孕母的大有人在

混血寶寶易受同儕歧視

如果使用海外生殖中心所提供之第三方卵子/精子,看照片挑精卵更是引來衛道人士批評,生下混血寶寶也容易擁有跟國內多數人不同的長相,往往比一般人來得更漂亮/帥氣,給人留下較深的印象,但外觀也可能成為兩面刃造成孩子被排擠,好在近年來外籍配偶的比例逐漸增加,同時不少台灣人都擁有原住民血統,再加上荷蘭、日本殖民及美軍協防等等歷史因素,有些人本來就帶有洋面孔或立體五官,大部分人早已經見怪不怪,反而更可以從小建立孩子正確的觀念。

尋求代理孕母者,儘管以夫妻雙方無法共同正常懷孕者為大宗,或是同為男性之伴侶缺乏卵子及子宮孕育胚胎,出發點通常是比較善意的方向,但不得不說也是有人找代孕的背後卻是不懷好意。甚至經過篩選基因後的孩子,還有機會能將父母的遺傳疾病排除,當然這就會牽扯到凡人是否有能力來”扮演”好上帝的角色,科技的初衷是為了解決人類的不便或不幸,發展到後面卻不一定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這麼單純,而是一旦潘朵拉的盒子被找到後,每個想打開的人或許背後目的皆不盡相同,善與惡往往只在一念之間,只能期待日益精進的科技,或許在未來的有一天也能解決人心險惡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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